邻家公鸡啄伤3龄童左眼 上饶“惹祸鸡”的主人被受害者告上法庭索赔八千多元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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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4年04月05日08:24 江南都市报 | |||||||||
大江网讯[江南都市报] 占飞鹏、记者杜王景瑛报道:上饶县烟草公司田墩批发部李志明3岁儿子小俊国突遭邻家大公鸡迎面飞啄,左眼当即受伤出血,经鉴定,伤情为轻伤甲级。多次协商不成,小俊国将公鸡主人邱某告上法庭,索赔各项费用8486.23元。 去年8月25日,下午6时30分,李志明一家三口在批发部后厅吃晚饭。中途,小俊国想要出门尿尿,刚打开门,突然,一只大公鸡迎面飞扑过来,朝小俊国眼睛啄了一下。小俊
啄伤小俊国眼睛的大公鸡是邻居邱某饲养的,用于农村房屋上梁祭祀。上饶县法院皂头法庭于日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,并将择日作出判决。 (大江网-江南都市报) | |||||||||